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切实做好2018年暑假期间各项工作,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安全愉快文明的假期,现将暑期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放假时间
1.学生7月14日至9月2日放假。9月2日返校报到,9月3日开学上课。
2.教职工7月15日至8月31日放假。7月14日、9月1日、9月2日正常上班,上班时间为:上午8:30至11:30,下午13:00至16:00。
二、值班安排及要求
1.办公值班设在党政办公室秘书科(办公楼1355室)。
值班电话:85716213、85952413(传真)。
值班时间:上午9:00至11:00。
2.安全值班设在安全处报警中心(办公楼1262室)。
值班电话:85716110(24小时专人值班)。
3.放假期间各部门、各单位须安排值班(双休日不安排值班),值班人员名单于7月14日下班前报至分管校领导(联系校领导)、安全处(办公楼1262室)和党政办公室(办公楼1355室)各一份。
4.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,尽职尽责,严肃值班纪律,畅通信息联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向有关校领导请示报告,或联系党政办公室(郭世强:15526639440)、安全处(娄杰:13578932629)协调校领导解决。对于漏岗者或因漏岗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者,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。
5.放假期间日常运行的保障单位,要根据工作岗位需要,切实安排好工作人员,确保日常生活和科研等各项工作正常开展。
三、其他有关事宜
1.切实做好校园安全工作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按照学校《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,做好汛期防灾减灾工作,切实做好暑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,确保学生暑期安全。
2.实行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制度。暑假期间,学校领导、中层干部和值班人员要保持联系畅通。中层干部外出须事先向分管校领导(或联系校领导)报告,分管校领导外出须事先向主要领导报告。
3.坚决执行各项纪律规定。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活动,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,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等一切活动安排,严禁公车私用。有关部门将进行明察暗访,接到举报,一经查实,严肃处理。
4.合理安排假期工作。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假期时间,合理制定各项工作计划,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工作,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各基层党组织、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学校党委关于“立足本职本岗、全面服务学生”主题思想大讨论活动的安排部署,深入研究、周密部署,把此项工作组织好、落实好。
党政办公室
2018年6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