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 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清明节、劳动节、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清明节:4月5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二、劳动节: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,共4天。4月28日(星期日)、5月5日(星期日)上班。
三、端午节:6月7日放假,与周末连休。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教学、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全校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,确保学校安全稳定。
党政办公室
2019年3月28日